Forwarded from 集誌社 The Collective HK
47人案求情・新界東|十幅圖看清 何桂藍、劉頴匡、陳志全、楊岳橋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范國威陳詞重點
全文:https://tinyurl.com/5n7n8v3p
47人案最後一批被告、初選新東選區候選人 9 人今日(9月2日)起求情,包括受審後罪成的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;以及認罪的劉頴匡、楊岳橋、范國威、呂智恆、林景楠。除何桂藍一方沒作求情陳詞外,劉頴屆、陳志全、楊岳橋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范國威今日已完成陳詞。認罪的呂智恆、林景楠求情陳詞將於明日處理。
其中,何桂藍一方除確認其沒案底外,表示沒其他求情陳詞;劉頴匡、鄒家成等親自撰寫求情信,亦在庭上呈上和讀出由女友撰寫的求情信。林卓廷一方稱屬最低參與度,建議判三年以下刑期;陳志全一方稱屬積極參加者中較低參與度;楊岳喬和范國威一方沒提三級制量刑建議,望法庭考慮貢獻減刑三分一,其中庭上讀出楊求情信表示對定罪感羞愧和悔意。
相關報道:劉頴匡求情全文:仍感不真實、信初選不違法 https://tinyurl.com/yhj6cw7x
何桂藍沒求情 劉頴匡、陳志全、楊岳橋、鄒家成等完成陳詞 https://tinyurl.com/5n7n8v3p
鄒家成求情信述:由七一遊行、雨傘、到初選「毋忘初心」
https://tinyurl.com/3ecsuepp
旁聽者|新東九被告求情 市民由「反佔中」到凌晨排隊撐 47人 https://tinyurl.com/mry7u5a4
#47人案求情 #新界東 #何桂藍 #陳志全 #鄒家成 #林卓廷 #劉頴匡 #楊岳橋 #范國威 #呂智恆 #林景楠 #集誌社
全文:https://tinyurl.com/5n7n8v3p
47人案最後一批被告、初選新東選區候選人 9 人今日(9月2日)起求情,包括受審後罪成的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;以及認罪的劉頴匡、楊岳橋、范國威、呂智恆、林景楠。除何桂藍一方沒作求情陳詞外,劉頴屆、陳志全、楊岳橋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范國威今日已完成陳詞。認罪的呂智恆、林景楠求情陳詞將於明日處理。
其中,何桂藍一方除確認其沒案底外,表示沒其他求情陳詞;劉頴匡、鄒家成等親自撰寫求情信,亦在庭上呈上和讀出由女友撰寫的求情信。林卓廷一方稱屬最低參與度,建議判三年以下刑期;陳志全一方稱屬積極參加者中較低參與度;楊岳喬和范國威一方沒提三級制量刑建議,望法庭考慮貢獻減刑三分一,其中庭上讀出楊求情信表示對定罪感羞愧和悔意。
相關報道:劉頴匡求情全文:仍感不真實、信初選不違法 https://tinyurl.com/yhj6cw7x
何桂藍沒求情 劉頴匡、陳志全、楊岳橋、鄒家成等完成陳詞 https://tinyurl.com/5n7n8v3p
鄒家成求情信述:由七一遊行、雨傘、到初選「毋忘初心」
https://tinyurl.com/3ecsuepp
旁聽者|新東九被告求情 市民由「反佔中」到凌晨排隊撐 47人 https://tinyurl.com/mry7u5a4
#47人案求情 #新界東 #何桂藍 #陳志全 #鄒家成 #林卓廷 #劉頴匡 #楊岳橋 #范國威 #呂智恆 #林景楠 #集誌社
Forwarded from 獨立媒體 inmediahk.net
首案涉恐怖主義 罪脫4男傍晚獲釋離開法院
2019年12月,「屠龍小隊」及另一勇武隊伍,涉計劃於民陣遊行期間放炸彈及開槍殺警。律政司首以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起訴,6男1女不認罪,大部分被告已還柙3至4年。陪審團今裁定全部6人就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罪及「串謀謀殺」警察罪,均不成立,但賴振邦的交替罪成立。而女被告劉佩凝的控罪亦不成立,她一直獲保釋,並即時離開法院。
在裁決後3小時,罪脫的4名男被告亦陸續離開法院。李家田於下午5時45分步出懲教閘口,他穿黑色T恤及戴口罩,由懲教人員陪同,之後自行步上私家車。許湛榮在傍晚6時離開,他身穿西裝及戴口罩,拿着包頭登上私家車。張銘裕約6時15分步出,他穿西裝、戴口罩並拿著包頭,一度向記者揮手,最後上車。嚴文謙於6時19分步出,他穿西裝、戴口罩及拿着包頭,並登上的士。
其中張銘裕及嚴文謙牽涉12港人潛逃案,兩人在內地服刑7個月,回港後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,判囚10個月。
#串謀殺警案
▌首案涉恐怖主義 6人《反恐條例》爆炸罪及串謀殺警罪脫 1人交替爆炸罪成 1人籌集財產罪脫
https://bit.ly/3Z2nCsU
▌張俊富早前認藏煙花及胡椒噴劑 判囚18個月
https://bit.ly/3Mn4Nt9
2019年12月,「屠龍小隊」及另一勇武隊伍,涉計劃於民陣遊行期間放炸彈及開槍殺警。律政司首以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起訴,6男1女不認罪,大部分被告已還柙3至4年。陪審團今裁定全部6人就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罪及「串謀謀殺」警察罪,均不成立,但賴振邦的交替罪成立。而女被告劉佩凝的控罪亦不成立,她一直獲保釋,並即時離開法院。
在裁決後3小時,罪脫的4名男被告亦陸續離開法院。李家田於下午5時45分步出懲教閘口,他穿黑色T恤及戴口罩,由懲教人員陪同,之後自行步上私家車。許湛榮在傍晚6時離開,他身穿西裝及戴口罩,拿着包頭登上私家車。張銘裕約6時15分步出,他穿西裝、戴口罩並拿著包頭,一度向記者揮手,最後上車。嚴文謙於6時19分步出,他穿西裝、戴口罩及拿着包頭,並登上的士。
其中張銘裕及嚴文謙牽涉12港人潛逃案,兩人在內地服刑7個月,回港後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,判囚10個月。
#串謀殺警案
▌首案涉恐怖主義 6人《反恐條例》爆炸罪及串謀殺警罪脫 1人交替爆炸罪成 1人籌集財產罪脫
https://bit.ly/3Z2nCsU
▌張俊富早前認藏煙花及胡椒噴劑 判囚18個月
https://bit.ly/3Mn4Nt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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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當年今日|反修例回顧】2019年9月4日:林鄭正式撤回修例 拒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
https://bit.ly/47bVZjc
反修例運動持續3個月後,在2019年9月4日,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終於透過電視講話,宣佈正式撤回《逃犯條例》修訂。不過,她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、撤回暴動定性和停止檢控所有被捕人士。
民建聯稱,有市民反映對撤回感到憤怒,「撤回不是所有人的訴求」;由示威者發起的民間記者會則批評林鄭的回應「太遲、太少、完全冇用」,重申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。
https://bit.ly/47bVZjc
反修例運動持續3個月後,在2019年9月4日,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終於透過電視講話,宣佈正式撤回《逃犯條例》修訂。不過,她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、撤回暴動定性和停止檢控所有被捕人士。
民建聯稱,有市民反映對撤回感到憤怒,「撤回不是所有人的訴求」;由示威者發起的民間記者會則批評林鄭的回應「太遲、太少、完全冇用」,重申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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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當年今日|反修例回顧】2019年9月3日:太子站外持續有獻花及示威 警重申「無死人」
https://bit.ly/3MtiIOj
2019年9月3日,時任林鄭月娥見記者時稱「由(反修例)開始到現在均沒有向中央提出請辭」。在前一日,路透社報導稱取得一段林鄭與商界閉門會面的錄音,林鄭在錄音中說「如果可以,會選擇辭職」。
連續第二晚有示威者到太子站外放置白花及包圍旺角警署。警方則再次在記者會上澄清,8月31日太子站內沒人死亡,批評謠言「講到似層層」,惡意抹黑警隊。
一名青年因在旺角警署外的集結中攜帶鐳射筆,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,被判入獄3個月。
https://bit.ly/3MtiIOj
2019年9月3日,時任林鄭月娥見記者時稱「由(反修例)開始到現在均沒有向中央提出請辭」。在前一日,路透社報導稱取得一段林鄭與商界閉門會面的錄音,林鄭在錄音中說「如果可以,會選擇辭職」。
連續第二晚有示威者到太子站外放置白花及包圍旺角警署。警方則再次在記者會上澄清,8月31日太子站內沒人死亡,批評謠言「講到似層層」,惡意抹黑警隊。
一名青年因在旺角警署外的集結中攜帶鐳射筆,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,被判入獄3個月。
Forwarded from 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
律政司就5人暴動罪脫上訴得直 排期明年重審
2019年10月6日《禁蒙面法》生效後翌日的「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」中,3男2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,經審訊後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。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,上訴庭撤銷暴動罪脫裁決,發還處理,4日在區院提訊。兩名被告擬申請重啟辯方案情,暫委法官高偉雄排期明年2月17日處理爭議;其餘3名被告則擬認罪,排期至明年3月10日正式答辯。
被告依次為一名案發時15歲的林姓學生、李安翹(17歲)、蘇雅賢(20歲)、謝兆雄(22歲)和陳樂燊(25歲)。5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,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,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。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於2021年12月裁定5人暴動罪不成立,各人另一項「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」罪成立,分別判入更生中心、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0星期監禁。
辯方甫開庭指將為林顯誠、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,控方則表示反對。由於控方反對重啟案情,故高官排期明年2月17日,在區院處理相關法律爭議。至於李安翹、蘇雅賢和謝兆雄的答辯求情,則定於明年3月10日進行,法庭將於同日就另外兩人重啟案情,作出裁定。若然批准申請則當日開審,料需3天,否則即日聽取兩人答辯。
高官提到,目前和原審事隔3年,預料重審結束時相距4年,關注到被告的心理壓力非常之大,須盡快處理案件,明白需尊重各方大狀的工作,但無奈要明年處理。5人續准保釋。 #大紀元
#律政司 #暴動罪 #禁蒙面法 #發還重審
2019年10月6日《禁蒙面法》生效後翌日的「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」中,3男2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,經審訊後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。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,上訴庭撤銷暴動罪脫裁決,發還處理,4日在區院提訊。兩名被告擬申請重啟辯方案情,暫委法官高偉雄排期明年2月17日處理爭議;其餘3名被告則擬認罪,排期至明年3月10日正式答辯。
被告依次為一名案發時15歲的林姓學生、李安翹(17歲)、蘇雅賢(20歲)、謝兆雄(22歲)和陳樂燊(25歲)。5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,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,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。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於2021年12月裁定5人暴動罪不成立,各人另一項「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」罪成立,分別判入更生中心、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0星期監禁。
辯方甫開庭指將為林顯誠、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,控方則表示反對。由於控方反對重啟案情,故高官排期明年2月17日,在區院處理相關法律爭議。至於李安翹、蘇雅賢和謝兆雄的答辯求情,則定於明年3月10日進行,法庭將於同日就另外兩人重啟案情,作出裁定。若然批准申請則當日開審,料需3天,否則即日聽取兩人答辯。
高官提到,目前和原審事隔3年,預料重審結束時相距4年,關注到被告的心理壓力非常之大,須盡快處理案件,明白需尊重各方大狀的工作,但無奈要明年處理。5人續准保釋。 #大紀元
#律政司 #暴動罪 #禁蒙面法 #發還重審
Forwarded from 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
香港入境事務處周二(3日)正式實施「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」,航空營運商須向入境處傳送前赴港航班及乘客的預報資料,預報系統會通知營運商每名旅客獲發的指令,營運商按指令允許或拒絕特定旅客登機。
時任保安局副保安局長區志光曾在立法會上表示,希望新系統日後可篩選到「一啲對香港不利,或者高風險人士唔可以嚟香港。」
#入境處 #區志光 #國安法 #拒絕登機
報導:自由亞洲粵語 @rfacantonese
時任保安局副保安局長區志光曾在立法會上表示,希望新系統日後可篩選到「一啲對香港不利,或者高風險人士唔可以嚟香港。」
#入境處 #區志光 #國安法 #拒絕登機
報導:自由亞洲粵語 @rfacantone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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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案涉恐怖主義 罪脫4男傍晚獲釋離開法院 2019年12月,「屠龍小隊」及另一勇武隊伍,涉計劃於民陣遊行期間放炸彈及開槍殺警。律政司首以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起訴,6男1女不認罪,大部分被告已還柙3至4年。陪審團今裁定全部6人就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罪及「串謀謀殺」警察罪,均不成立,但賴振邦的交替罪成立。而女被告劉佩凝的控罪亦不成立,她一直獲保釋,並即時離開法院。 在裁決後3小時,罪脫的4名男被告亦陸續離開法院。李家田於下午5時45分步出懲教閘口,他穿黑色T恤及戴口罩,由懲教人員陪同,之…
Landmark HK Terrorism Case: Jury Verdict Shocks
In a stunning turn, Hong Kong's first terrorism trial under UN anti-terror law ends with:
• 6 defendants ACQUITTED of bomb plot
• ALL cleared of conspiracy to murder police
• Only 1 guilty on lesser explosion charge
• 1 woman cleared of terror financing
The Bigger Picture:
This jury trial outcome STARKLY CONTRASTS with harsh verdicts in national security judge-only trials.
Think About It:
• Why such different results?
• What does this say about jury vs. judge-only trials?
• Future of HK's judicial system?
This isn't just a legal case - it's a mirror reflecting HK's changing face of justice.
#HKJustice #JuryTrialMatters #HongKongFreedom
In a stunning turn, Hong Kong's first terrorism trial under UN anti-terror law ends with:
• 6 defendants ACQUITTED of bomb plot
• ALL cleared of conspiracy to murder police
• Only 1 guilty on lesser explosion charge
• 1 woman cleared of terror financing
The Bigger Picture:
This jury trial outcome STARKLY CONTRASTS with harsh verdicts in national security judge-only trials.
Think About It:
• Why such different results?
• What does this say about jury vs. judge-only trials?
• Future of HK's judicial system?
This isn't just a legal case - it's a mirror reflecting HK's changing face of justice.
#HKJustice #JuryTrialMatters #HongKongFreed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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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案涉恐怖主義 罪脫4男傍晚獲釋離開法院 2019年12月,「屠龍小隊」及另一勇武隊伍,涉計劃於民陣遊行期間放炸彈及開槍殺警。律政司首以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起訴,6男1女不認罪,大部分被告已還柙3至4年。陪審團今裁定全部6人就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罪及「串謀謀殺」警察罪,均不成立,但賴振邦的交替罪成立。而女被告劉佩凝的控罪亦不成立,她一直獲保釋,並即時離開法院。 在裁決後3小時,罪脫的4名男被告亦陸續離開法院。李家田於下午5時45分步出懲教閘口,他穿黑色T恤及戴口罩,由懲教人員陪同,之…
Forwarded from 庭刊 HKCourtNews
【民主派初選47人案 求情|何桂藍沒有任何求情】
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「35+初選」,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16人否認控罪受審,當中14人罪成,僅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。9名新界東區初選參與者包括何桂藍、劉頴匡、楊岳橋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范國威、呂智恆及林景楠,今(2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求情,其中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表示,同意控方指何案發時沒有案底等個人背景,除此以外沒有任何求情。
#庭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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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民主派初選47人案 報道總覽|https://bit.ly/41zmBX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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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支持《庭刊》,讓我們有資源營運,直視真實,寫出事實。
►訂閱《庭刊》:https://linktr.ee/hkcourtnews
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「35+初選」,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16人否認控罪受審,當中14人罪成,僅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。9名新界東區初選參與者包括何桂藍、劉頴匡、楊岳橋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范國威、呂智恆及林景楠,今(2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求情,其中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表示,同意控方指何案發時沒有案底等個人背景,除此以外沒有任何求情。
#庭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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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warded from 庭刊 HKCourtNews
法官閣下:
我是黃于喬,一名香港性別議題倡議者,也是被告劉頴匡的女朋友。2024年是我與劉相識的第10年。我畢業於傳統女校拔萃女書院,後來入讀中大法律系,因為加入善衡書院的辯論隊,而結識當年讀中大中文系的劉頴匡。在他之前,我交往的男生都是出身傳統名校、中產、規規矩矩的人,但劉卻不一樣:他的中學我沒聽說過、出身基層、也不是很帥,但他身上卻有一種不一樣的光芒。
在我眼中,劉是一個聰明、能言善辯、具領導天賦、不斷渴求知識、思維敏銳、語言能力強、充滿好奇心的人。我和他同樣好勝、喜歡不斷追求自我進步,一拍即合。跟他在一起,會時刻關注各種時事、文化、政經、宗教議題,從不同角度思考和分析世界,腦袋不會停下來,就算足不出戶,單單是談天說地、看紀錄片和電影、討論時事,就能夠讓我們滿足一整天。
小時候,我曾經在老師和社工的建議下,進行了智商測試,當時臨床心理學家把我的智商評為134-146,屬於資優。我約會過的男生,當然都也很好,但也真的沒有一個像劉一樣能夠完全的明白我、理解我、鞭策我。後來才知道,原來劉中學時期也被學校安排做智力測試,智商也在130以上。
法官閣下,我認為以劉頴匡的天資和才能,他本來是絕對有能力走一條「正常」的路,成為律師或教師等專業人士,過安穩舒適的中產生活。但他有志從政,非為一己私利,完全是出於他對社會人民的關懷、對香港民主化的追求、期望能夠為香港貢獻他的才能,卻不料因此捲入此案、身陷囹圄,人生最黃金的時期都在牢獄中渡過。
我認識劉頴匡的時候才19歲,現在已經29歲了,我們十年的關係中,有三年多是隔著監獄的高牆、見面要透過探訪室的玻璃、對話要透過限時的電話筒。還押三年多,我每天風雨不改的到收押所探他,正正因為我認為他不是作奸犯科、偷呃拐騙的罪犯,是個值得我繼續關心和付出的人。
法官閣下,這三年多以來,香港變了很多,而我知道一直被收押的劉亦已得到莫大的懲罰。過去他固然未曾妄想過要顛覆國家,而無論是現在或將來,他經已不是當初天真的少年,不會再妄想自己能夠投身政治改變社會,不會再沾邊任何有可能被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只希望能夠盡快重獲自由。為了準備這一天的到來,劉在獄中除了攻讀學位,也自學多種語言、運動強身健體,每天力求進步,甚至在多次研讀聖經和可蘭經之後,決定受洗成為基督徒,只希望將來有一天離開監獄時,他已是更好、更強、更成熟的人。
黃于喬
我是黃于喬,一名香港性別議題倡議者,也是被告劉頴匡的女朋友。2024年是我與劉相識的第10年。我畢業於傳統女校拔萃女書院,後來入讀中大法律系,因為加入善衡書院的辯論隊,而結識當年讀中大中文系的劉頴匡。在他之前,我交往的男生都是出身傳統名校、中產、規規矩矩的人,但劉卻不一樣:他的中學我沒聽說過、出身基層、也不是很帥,但他身上卻有一種不一樣的光芒。
在我眼中,劉是一個聰明、能言善辯、具領導天賦、不斷渴求知識、思維敏銳、語言能力強、充滿好奇心的人。我和他同樣好勝、喜歡不斷追求自我進步,一拍即合。跟他在一起,會時刻關注各種時事、文化、政經、宗教議題,從不同角度思考和分析世界,腦袋不會停下來,就算足不出戶,單單是談天說地、看紀錄片和電影、討論時事,就能夠讓我們滿足一整天。
小時候,我曾經在老師和社工的建議下,進行了智商測試,當時臨床心理學家把我的智商評為134-146,屬於資優。我約會過的男生,當然都也很好,但也真的沒有一個像劉一樣能夠完全的明白我、理解我、鞭策我。後來才知道,原來劉中學時期也被學校安排做智力測試,智商也在130以上。
法官閣下,我認為以劉頴匡的天資和才能,他本來是絕對有能力走一條「正常」的路,成為律師或教師等專業人士,過安穩舒適的中產生活。但他有志從政,非為一己私利,完全是出於他對社會人民的關懷、對香港民主化的追求、期望能夠為香港貢獻他的才能,卻不料因此捲入此案、身陷囹圄,人生最黃金的時期都在牢獄中渡過。
我認識劉頴匡的時候才19歲,現在已經29歲了,我們十年的關係中,有三年多是隔著監獄的高牆、見面要透過探訪室的玻璃、對話要透過限時的電話筒。還押三年多,我每天風雨不改的到收押所探他,正正因為我認為他不是作奸犯科、偷呃拐騙的罪犯,是個值得我繼續關心和付出的人。
法官閣下,這三年多以來,香港變了很多,而我知道一直被收押的劉亦已得到莫大的懲罰。過去他固然未曾妄想過要顛覆國家,而無論是現在或將來,他經已不是當初天真的少年,不會再妄想自己能夠投身政治改變社會,不會再沾邊任何有可能被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只希望能夠盡快重獲自由。為了準備這一天的到來,劉在獄中除了攻讀學位,也自學多種語言、運動強身健體,每天力求進步,甚至在多次研讀聖經和可蘭經之後,決定受洗成為基督徒,只希望將來有一天離開監獄時,他已是更好、更強、更成熟的人。
黃于喬